隨著地緣政治升溫,歐美國家各自出台去中國化的策略,工業界都紛紛尋找新商機。「中國加一」(China Plus One)自然成為最佳對應,即工業界除在內地生產廠房,還在中國以外地區設立廠房或組裝設備,產品可從該地區直接付運歐美以避免針對中國企業的高關稅或制裁。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都成為近年「中國加一」的目標,包括越南、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等是熱門國家,投資這些「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亦符合國策,並獲香港政府支援。
然而這些國家的法制和行政機關的運行與中國內地仍有頗大距離,因此亦會產生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而近年外商投資與當地合作單位已經陸續出現法律訴訟。這 些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法律訴訟令港商無所適從。幸好東盟國家有互助合作關係,在發生爭議後,港商可以首先考慮的因素為仲裁地選擇。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別在深圳和西安設立了國際商事法庭分院,深圳分院負責處理海上絲綢之路爭議,而西安分院負責處理陸地絲綢之路經濟帶。
與此同時,眾多爭議解決的參與者往往認為,在中國或「一帶一路」東道國進行的仲裁有失中立性或透明度,從而選擇其他仲裁地,最受歡迎的兩個仲裁地選項是香港和新加坡,原因是這兩地擁有世界一流的仲裁員池、最先進的仲裁機構及高度完善的仲裁程序法。包括香港和新加坡以及90%以上的「一帶一路」國家均為聯合國《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紐約公約》)簽署方,因此香港的仲裁裁決可以於超過160國家執行。
2019年《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將確保香港仲裁案件的當事方可直接向符合地域管轄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內地有關財產、證據或行為的保全令。這是一項獨特的安排,僅適用於在香港進行仲裁的當事方,而不適用於來自任何其他管轄區的裁決。據金杜律師事務所的資料,此協助保全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經處理了62宗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而當事方在所有申請中尋求保全資產的總金額達20億美元。
根據資深仲裁員的經驗之談,出現商業糾紛或爭議時,企業必須要注意事項為:一) 內部研究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是否可以適用;二) 細心挑選仲裁機構及仲裁員;三) 記錄所有交易和通訊資料、仲裁過程及探討的方案;四) 遵守仲裁前的法定規則;五) 選擇合適時間達成和解;六) 認真考慮如何進行仲裁。《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榮譽會長 廖錦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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