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文明社會對創作、知識運用、發明等具充分保護。若追本 溯源,知識產權制度自13世紀已有類似於專利的壟斷特權,並在15世紀出現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版權法和商標法。聯合國在1967年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作為專門機構去管理國際知識產權事務,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制度。至今,知識產權已成為先進社會的象徵,並演變成一個極具潛力的產業。
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繼2019年後今年六月再次到北京拜訪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交流。 (廖錦興博士提供圖片)
香港具備成為亞洲地區的知識產權中心的條件。自上世紀以來,香港的官方和商界都銳意發展知識產權商品化,推動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政府的知識產權署協助制定香港特區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及法例,管理香港特區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及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並透過教育及舉辦活動,加強公眾人士對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香港的知識產權法律框架符合其承擔的國際義務,能保障投資者、企業及創作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