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

廖錦興博士| 6月23日2022年

近年不少本港熱議新聞來自司法界及政治風波。有國外非常任法官辭職、反修例暴動期間被捕人士相繼罪成入 獄、英美媒體指香港的政治自由和法治日益減少威脅香港的自治。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安法),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香港特 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國安法以來,香港的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性均遭西方國 家媒體質疑及攻擊,認為中央施壓影響香港的司法制度。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在 6 月 4 日舉辦專題講座,邀得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為分享嘉賓,以 「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為講題與一眾《專資青年追夢計劃》學員進行互動交流。鄭司長開場說明 香港現行的普通法(Common Law)與內地採用的大陸法(Civil Law)在原則和實施的分別,亦指出兩者均 是服務人民與經濟的重要工具。前者以案例為依歸,而後者以成文法為主,並強調普通法下的一國兩制 乃香港優勢所在。

鄭司長亦提及本年 3 月兩位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引致國外媒體質疑香港 司法獨立性的事件,並強調法官獨立裁決及不受任何干預。鄭司長表示判例法(Case Law)的美妙之處正 是判決需一致或大比數通過,而目前香港法律界現有逾 170名法官、11,000名律師及 1,600名大律師, 十分出色地按《基本法》維護香港的法律制度及獨立司法制度,香港有足夠的豐富經驗和專業水平的司 法人員維持香港法治精神的專業性和獨立性。

有青年問道,法治及人治的區別為何?鄭司長指,法治精神是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法官以無畏無懼、 不偏不倚的精神主持正義,並以客觀、公平、公正為原則,只會根據法律和席前證據進行判決。即使法 官錯判,香港亦有完善的上訴機制保障,確保法官非以個人偏向或信仰作出決定。若干提問中筆者最深 刻印象是一位大學社工系的青年就法庭審訊中如何處理「法理情」的提問。鄭司長表示,法官必須依照 普通法的審理案件,而在量刑時亦會考慮其他因素。在提問環節中,鄭司長亦就香港仲裁中心的發展和 定位、網上爭議解決及法律科技和法律界去殖民化工作三點作出講解。

鄭司長最後寄語年輕人,「一國兩制」為香港的獨有優勢,提供無限機遇,香港青年應好好珍惜,憑藉 此大好機會,積極及早裝備自己,為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作好準備。

撰文:廖錦興 萬通集團國際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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